近日,贡山县出台《2018年下半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、问题清单、重点工作、重大项目督查工作方案》,聚焦脱贫攻坚这一最大政治任务,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,为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
《方案》规定督查项目覆盖扶贫领域腐败、作风问题、问题清单、重点工作、重大项目5个方面。一是全县2018年重大项目及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项目;二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;三是脱贫攻坚问题集中整改任务清单;四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建设;五是对全年重要节点督查。
《方案》明确督查方式主要采取“听、看、查、访、问”等多种方式进行,对在脱贫攻坚问题集中整改任务清单、全年重要节点等督查中还将灵活运用突击、点穴、抽查等监督检查方式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“四风”问题、工作纪律执行情况、“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,不敢担当”等违纪行为,在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、数字脱贫、刁难群众、吃拿卡要、优亲厚友、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督查方向。
《方案》严格时间要求,对5个督查项目,要求5月至12月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,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查,要求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,对全年重要节点的督查做到逢重要节点必开展督查。持续向全社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确保全县重大项目在资金人员项目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,继续巩固和发展纪律作风成果。
《方案》强调结果运用,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,县纪委、监委将严格按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要求,做到抓早抓小,该整改的,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意见,落实整改;对因工作不积极主动、不作为、慢作为,导致影响项目进度受损的,将直接追究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、直接责任人的责任,问题情况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,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,以铁的纪律确保全县脱贫攻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。
为保证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、问题清单、重点工作、重大项目督查工作取得实效,根据《方案》要求,成立了4个督查组,每个督查组组长由县纪委、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,成员由县纪委、监委各(部)室、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组成,做到职责任务明确、督查内容方式清楚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机动性开展监督检查。(廖建新)